摩西、笛卡尔与卢曼
主体作为宗教社会学范畴
1. 三个骗子:前命名的宗教社会学作为极端的宗教批判
不久前,有一部作品以德语和法语再度出版。这部作品在初次问世时是轰动一时的丑闻,而现在在我们的时代,它也引起了大家的高度关注。这就是出自17世纪末的《论三个骗子》。三个骗子指的并不完全对应我在标题里列出的三个人物,而是摩西、耶稣和默罕默德。这篇论文极力贬斥的是三大一神教兼文本化宗教即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创始人。它为启蒙运动的一个极端方面提供了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启蒙运动在这里告别了神-上帝,这一所有宗教及其宗教生活和体验的终结视域。
在这部无神论的丑闻之书中,至少对我的思考来说,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它通过一种对宗教的功能主义观看来进行宗教批判,而这种宗教批判又已经被发展为一种前命名的宗教社会学。因为宗教创始人被说成了骗子,而他们的欺骗则在于,将宗教给定为一种超验价值,比如说灵魂拯救的保证,以掩盖宗教的功能,这功能也就是稳定社会结构,让民众始终处于被监护状态,阻碍启蒙的进程,让自我确立无法实现。
即使宗教具有一种社会功能,它仍然可以具有其他功能,它也仍然可以具有功能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意味或者意义。我们如果用系统论来表达,那么在宗教上除了一种社会性的系统关联,至少还可以拥有一种心理上的系统关联。而这正是宗教批判形式为一种宗教思维所提供的攻子之盾的子之矛。因为我们可以这样来论说,即使承认宗教显然被社会功能化了,这个定论对于上帝的存在或者宗教生活对于个人的意义并没有做任何言说。
2. 卢曼的宗教社会学和宗教的功能
如果我们将上述论文和卢曼的宗教社会学思考置于一种张力关系中,那么宗教社会学发展史的犄角和系统论的专门元素都会同样得到呈现。我对此进行简短评述:
系统论的基础是一种源初差异,系统论的工作总是着手于这种差异,也即系统与环境的差异。从这里出发会导出不同的操作可能性以继续深化这种差异:
首先,系统论将系统构想为观察者,而环境为被观察者。系统论还区分了观察与对观察的观察,后者即第二位的观察。当系统论将社会系统也构想为观察者时,它就发展出了一个模式来解释,各系统之间是如何相互观察,甚至将这种第二位的观察机构化的。
其次,系统论可以区分不同的系统关联,将其给定为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差别。系统论也就由此区分了体验和行为,将行为归于系统,而体验归于环境。同时,这一划分又过渡为心理系统关联和社会系统关联的差异。我在这里以极度简化的方式所描述的,也许听起来很复杂,其言外之意却极为丰富。因为这样一来,宗教体验或者信仰作为一边,作为社会系统的宗教作为另一边,两者得到了区分又处于彼此的关联中。卢曼正是如此来区分宗教与宗教系统的,虽然这种区分并没有产生许多影响。所以,社会功能必须始终放在宗教对于个人或者共同体的意义语境下来看。
再次,用系统和环境也可以将功能与功能的进化区分开来。伴随着宗教与哲学关系的变更,这两者与社会的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更。欧洲的启蒙是一种源发时间点,这当然是无可争议的。
卢曼的宗教社会学思考在他发展系统论的早期阶段已经有所体现,1977年的《宗教功能》,这部著作远早于1984年发表的《诸社会系统》。他在不同的语境下一再地论及宗教问题,极为著名的是他的一篇100页的论文《宗教的分化》,这篇论文被收入《社会结构与语义学》中。最后,他甚至就此写了一部专著,即在他身后发表的《社会的宗教》,这部著作在他的社会史和社会理论模式即功能分化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宗教作为社会的功能系统的论点,这部著作由此也可以列入一系列宏大著作中,这些著作讨论了社会的重大功能系统如经济、科学、法律、教育和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