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 Feger, Freie Universität Berlin

或哲学-或宗教
论谢林和克尔凯郭尔之跨越学科界限

在我的报告中,我不想首先从人类学角度处理宗教与哲学之间的悖谬关系,即使在如今的跨文化讨论中,这个进路是非常时兴的。我准备考虑几个本体论的前提,这些前提在人类学的事实中经常未被考虑,但对于此事实而言却是极为重要。这背后的问题并不是说,当我们哲学地追问我们的宗教维度之时,我们是如何理解自己之为人的,而毋宁是,去尝试将一种像海德格尔从哲学传统中所吸纳的那种并未触及根基的真理概念重新纳入视野,并借着宗教真理的问题追问其在人类学中的重要性。对人类学有着重要意义的是谢林的神谱学,海德格尔从中吸纳了“存在”与“存在之根基”两者的本体论区分。与海德格尔不同,谢林的这一区分明显具有神学基础,也就是依赖一种本体论上的假设,即每种存在都必然有其根基/原因。借助这一区分,谢林得以思考一种对于人类学至关重要的上帝概念,同时又不需放弃这一概念在欧洲传统中特有的一致性。克尔凯郭尔也诉诸了这一区分,但并未将其和一种外在于时间的自我设定联系在一起,而是在个体的自我决断意义上理解它。在其生活诸阶段理论中,他描述了人格的发展史,其中对宗教和哲学的悖论式的根本对抗进行了悲观的重述。只有在进入信仰的飞跃中,只有承认超越性存在于内在性之中,这一对抗才得以解决。人之为人是否包含某种超人格的因素,这种因素只有在人格发展的最后阶段才能有所意识、在此阶段才能够承认它是自我形成过程的根本条件——这是克尔凯郭尔存在哲学所关注的重点,也正是这一点令他的存在哲学超越了萨特所谓的“暂时性”概念。在我看来,克尔凯郭尔的存在分析对于自我超越的问题——为何人格永远不会满足于源出于其自身本质的东西,而是总是追求他者所带来的补充,从而追求某种完整性——很有启发意义,若是为了在我们的思维中确立宗教的地位则尤其如此。

我的论证分两个步骤。1、就谢林的两部著作《论人类自由的本质》(1809)以及《启示哲学》中对消极哲学和积极哲学的区分,指明谢林的问题域在德意志观念论的沃土上为克尔凯郭尔的存在分析创造了必要的前提;2、指明克尔凯郭尔的存在分析对现代宗教理解的影响。

1a. 谢林自由论中对“存在之根基”与“存在者”的区分

谢林对“存在之根基”与“存在者”之间的区分,首先可被视为是对康德道德哲学进行自然哲学方面的深化的后果。谢林1809年在其《对人类自由之本质的哲学研究》中提出了“以自由为哲学的唯一和全部”这一理想主义的要求,并联系到对自然之开端的思辨。在这一思辨中,世界的根基首先应被视为“非存在”,以便将其凸显为一个变化的过程。回到自然的开端这一本体论前提是谢林关于自由的极端思想的后果。借助这一极端思想,他想要将自发的自由与自我决定的自由扩展为一个真实的和活生生的概念。他的潜在动机是,康德的纯形式的自由概念需要一个积极(positiv)的概念作为补充,以便在道德立场之外确定作为道德立场之主体的个体生存的地位。这里所要求的不仅是理性道德的善,还应强调恶作为理性的对立面。这种无根基的恶独立于任何其他给出的因素,有着自身的实在核心,标志着堕落的可能性。克尔凯郭尔在其《恐惧的概念》中有着类似的表达:“只有对自由而言,或者在自由中才存在善恶之分,并且,绝不是作为抽象的概念分别,而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中。”用存在主义改造康德的道德哲学令谢林开始重拾神学的问题。

谢林将恶的概念从人类学拓展到创世神学的领域,这样做的结果是引出了令人惊讶的神学前提,即他著名的“存在之根基”与“存在者”之间的区分。这一区分适用于一切存在的本质,甚至上帝的本质。他不将恶单单看作对行为准则的背叛(康德宗教哲学),而是向前迈出重要的一步,从更基础的东西即自由中导出恶的可能,自由则被定义为人类特有的能力,向善与作恶的能力。这样做的后果是惊人的:正由于人类的自由拥有走向虚无的可能,即作恶的纯粹可能性(这是海德格尔对谢林的误读),上帝则不应为恶负责,反而应当免责;作恶对于上帝来说甚至不是一种可能性,因为上帝那里的善恶二原则是不可分且合一的,而对人的本质而言则是有区分因而分裂的。如此看来,上帝与世界的同一性不会扬弃人的自由,康德从被决定的自然这一假设下进行的形而上学的考虑得出的类似结论因而不能成立。因为,创世并非绝对的决定论,而是上帝自我启示在自由的造物中。因此可以说,内在于上帝的自然——“存在的根基”——在人类中弱化成“造物的私心(Eigenwille)”,而上帝作为“存在者”则化为人类的“公心(Universalwille)”。正如内在于上帝的自然作为其存在的根基是一种“虽与上帝不可分离,却不同于他的本质”(VII, 358) ,而人类虽然是最初自然或是说“原初意志”(VII, 364)的代表,但其人格相对于其根基而言却是相对的。一方面,人起源于内在于上帝的自然,即“在上帝自身却不同于他自身者”,并因此是一种创造性的造物;而另一方面,人是精神对世界的入侵,是一种反思着的神性本质,并且代表上帝而做工。人作为上帝的镜子,上帝从中看到了自己。这也意味着,如今重要的是人类自身所具备的开放的自由:他究竟站在包涵他自身的促进万物和谐的意志一方,还是为一己私利牺牲公共性。面对这一选择,他承担起了创世所带来的责任。人类的自由显于造物主来说只具有相对的自主性。这一不稳定的自由,或者说恐惧,正来自作恶的可能。人所面临的挑战是,用神学的语言来讲,人的自利心是否能够自觉隶属于公心而成为其工具,做善工并彰显神迹,而非反过来作恶,用公心作为自利心的工具,从而背叛万物和谐。人的生命虽是精神,却依旧是有限的,这里存在着人类需要应付的挑战,即阻止他从善的力量。

page 1/5 | next page